July 21, 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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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說王迪詩
之前買了王迪詩的《不是米芝蓮──講到吃,老外懂甚麼?》給女友人C,說要把書中的餐廳都嚐遍。
把書送給她時,王迪詩剛公開了身份。C和王迪詩都是拔萃女書院的舊生,她總認為王迪詩的真身是一個男人。
雖然我都不認為現在公開的身份是「真正的王迪詩」,但我認為「王迪詩」是集體創作,我不排除楊小姐是其中一個「王迪詩」。她看完之後,把書扔給坐在豆袋沙發的我,說:「整本書有太多god、my god、 Jesus Christ,大驚小怪的矯情,一副男人扮女人的腔!再看那些my god的g不是大楷,DGS的舊生怎會犯這低級錯誤?雖然餐廳看來都很不錯,但總覺得出色的飲食書鮮有介紹那麼多自助餐。」
我輕輕聳肩說:「自助餐都很不錯!尤其是五星級酒店。王迪詩角式設定是一個律師,再有錢都不會吃得如周顯。」C說:「就是受不了人家作假,利用學校做盈銷!」
我見她激動如此,不覺一笑,把書翻至一頁,讀:「『秋涼了,夜色很美。我遙望著維港對岸的中環,那裡究竟埋葬了多少人的青春?不知為何,我突然感到有點寂寞……Wait!王迪詩,難道一件風衣就把你征服了?還是多年前那倫敦的夜晚,那人在心裡留下了傷口,讓你在寒夜裡份外抵不住寂寞……』這段寫得如怨如慕、凄怨溫柔,細膩得不似出自男人手筆。」C把書拿回,看了一遍,說:「這篇又確實一個god都沒有,但怎知會不會像你偶像鄧小宇一樣扮女人寫得唯肖唯妙?他們不是總說王迪詩是新一代錢瑪莉嗎?」
我不禁搖頭道:「其實鄧小宇的錢瑪莉都有男人扮女人的矯揉氣,只是鄧小宇太博學、太有生活態度了,瑕不掩瑜。」我指着《不是米芝蓮》書扉底的一行「寸嘴王迪詩」,說:「王迪詩的文章沒錯很好看、有趣味性、寫投資銀行和律師樓的恩怨比錢瑪莉出色。但王迪詩的『寸』來自刻意的Bohemian Bourgeois態度,錢瑪莉的『寸』來自鄧小宇雄厚的知識和品味,和那不在乎的態度。錢瑪莉的不在乎是因為鄧小宇的品味來得如呼吸般自然,沒有角度的生活對她來說不是生活,即使有了品味,都是沒有甚麼大不了的基本權利。」
我一邊搖頭一邊說:「不可以把王迪詩和錢瑪莉作對比。我們這代人,就算怎樣雅緻,都不及上一代的不在乎。上一代機遇處處,又處處人傑,那是香港的黃金時代。」
C摸摸我的頭,笑說:「你的想法太活地阿倫的《情迷午夜巴黎》了。總覺得上一代才是黃金時代。誰知道你我這一輩的人不可以令這個時代成為後人眼中的黃金時代?」
我眯着隻眼,臥在沙發上,說:「我怎知道?我只知道二十年後,若我有鄧小宇的一半功力,吾願足矣!」C望着我,肯定地說:「你一定可以。」
Comments (1)
黃金年代,人做既姐:)